金乌西垂,云蒸霞蔚。

    渐起的晚风将枯黄的野草吹拂得犹如金黄色的浪花,一层层荡开,直到视野的尽头。

    几个黑点披着霞光从远处驰骋而来,踏过枯草,跃过累石,速度迅如疾雷,只几个眨眼的功夫已经到了眼前。

    “报!——将军。”

    一个小兵几步小跑上前,单膝跪地,在热气腾腾的黑色战马前双手高高举起,“家书!”

    霍惊弦抬手用衣袖沾了沾自己脸上的热汗,眉心微紧。

    他垂眸看着那小竹筒,不消打开已经能预料里面大篇的笔墨不是写燕都那些无足轻重的小事就是催促他回都。

    霍惊弦十四岁离开燕都,随着他的父亲定北王到大周苦寒的边陲,从一个小卒做起,摸爬滚打十年。

    他在这片大地已经成长为一颗苍天大树,又如何愿意回到那个虚华靡丽的都城做一颗任风雨摇曳的富贵花?

    更何况,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是他父亲马蹄踏过热血染过,是他们霍家一手建立起的乾北军世代捍卫的。

    他生来就应该握着大刀背着长弓,骑着最烈的马,巡在疆土的边缘,追亡逐北,挥洒热血去追随他父亲的遗愿。

    而不是在朝与人争权斗势,尔虞我诈。

    他可以死在沙场上,但绝不能死在弄权小人手中。

    传信官伸着手,并不打算在他的目光之下识趣地退下,恪守他作为传信官的职责。

    霍惊弦翻身下马,从他手里接过竹筒。